14日,国家发改委网站上的一份材料透露,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思路已形成初稿。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司在一份题为《上半年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政策建议》的文件中表示,今年下半年将加快完善目前已形成初稿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思路,进一步协调各方意见,及早提出改革方案并上报国务院审批(《东方早报》8月15日)。
对医改方案的相关形成情况,我尽管了解有世界卫生组织、多所国内大学,以及海外机构的参与。可我同时也横竖弄不懂,为什么这个涉及中国千家万户、有关每个中国公民切身利益的医改方案至今既没向社会公开,更可以没有民意参与程序。并且在由此引发的社会民意要求面前,参与医改方案的相关部门还表现出惊人一致的沉默。
其实作为一个有关社会公共服务的医改方案,由其性质所决定,其所形成过程本理应就该是一个有民意参与、听取社会民意,“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反复酝酿的决策过程。想也只有如此,行政决定才能符合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民主政治原则,同时也契合现代社会对行政管理的要求。可让人觉得迷惑不解的是,公众虽从媒体能了解有国家发改委与卫生主要官员任双组长的医改机构,也知道已有国内外的8个医改方案,而且也在上述消息中,知道国家发改委将进一步协调各方意见。但这几个方案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方案之间又有哪些不同?可以说这些,直到如今也既没向社会公开,也不见有相关部门出来向社会解释不公开的缘由。这就不能不让人提出这样的疑问:这样的行政决策与民主政治有多远?与行政专横又有什么区别?
而且从行政决策与民主参与的关系看,虽然从表面讲,民意的参与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相关的制度成本。然如换个角度看,正因为有了社会公共参与的程序安排,各种民意才可能在参与过程中从冲突走向妥协,并且最后走向对相关公共方案的认同。应该说,如此的民主决策过程的程序,不仅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提高行政决策与社会公共意志的契合,而且还会因为有这样的决策“契合”而使日后的政策施行具备更大的社会效率与公共基础。而这,不正是行政管理现在要力求改进,且是最需要有的社会因素吗?
由此可见,如果说公共服务是衡量行政功能是否健全、是否合格的一把标尺,那么在某种意义上或许也就可以说,有关民众福利的行政决策如果没有相关的民主参与程序,决策的施行就很可能会被打上大大的折扣。因此笔者在此也忍不住想提出这样的发问:医改方案缘何独缺民意程序?
作者: 周义兴 | 来源: 红网